天天网 > 经验 > 生活经验 >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

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

更新时间:

一)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

  1、3.15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·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《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》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“四项权利”,即: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;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;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;合法申诉的权利。

  2、从1983年以来,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,通过各种形式,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、消费者组织的义务,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。

  3、我国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联以后,在1988年正式提出以纪念315为主题,在这之前86、87年3月15日都曾举行过,但那时候没有明确提出来纪念。直到近年,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,才让这个节日在中国真正的浮出水面。对于假冒农资,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给予严厉痛击。3.15就是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,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日子。

  4、发展历史: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“国际消费者益日”。1898年,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。1936年,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。1983年,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益日。此后,每年3月15日,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,推动保护消费者益运动进一步发展。

  5、设立宗旨:选择这样一天作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也是为了扩大宣传,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,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。

二)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什么

  1、国际消费者权益日(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) ,是每年的3月15日,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  2、202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“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”。

三)消费者权益日文案

  凝聚你我力量,共创放心消费。

 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。

  积极关注民生,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
  化解消费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。

 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,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,应诚信经营,守法经营。

 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,努力构建和谐社会。

 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。

  消费维权、营造公平消费环境。

  保护消费者权益,履行经营者义务。

  认真贯彻执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

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促进商品市场有序繁荣。

  提升市场商品安全水平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 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。

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