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族的传统节日是什么
一)壮族的传统节日是什么
1、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,春节、元宵、春秋社日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重阳、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,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。
2、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“三月三”歌节、“牛魂节”、“中元节”等。
3、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广西壮族的重要节日,也是当地汉、瑶、苗等民族的重要节日,在广西各族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不亚于春节。
二)壮族的花炮节是几月几日
1、花炮节各地节期不一,有正月初三,也有正月十五、二月初二、二月十五和三月初三等。
2、花炮节,是侗、壮、仫佬族的传统节日。流行于广西三江、龙胜和江西上栗、湖南等地。
3、花炮节以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花炮节最为热闹。主要活动是各村寨组织抢花炮。花炮是用红布(或红绸)缠绕的小铁环,将其置于铁炮顶端,然后点燃放炮,小铁环冲入空中,待“花炮”落地,预定人员即奋力争抢,夺到花炮并送到指定地点为优胜。抢到花炮则意味着吉利幸福,可获得猪、羊、红蛋、酒和镜屏等奖励。花炮分头炮、二炮、三炮,有的地方还有四、五炮。抢花炮仅限于男子,常以一家、一族、一村组队,也可跨村寨自由组队。
4、抢花炮原为还愿求嗣的民间宗教仪俗,现已发展成为群众性文体活动,并列入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。抢花炮是富禄三月三时最重要的活动,如小镇一样有着百年历史。三月三又名“上巳节”,时间是农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,所以又叫“元巳”。侗族在这一天要燃放花炮,所以又称花炮节。花炮是侗族三月三的传统节日,它的起源应是侗族的娱乐狂欢,在侗族居住的广西、贵州交界地区更盛行。
三)壮族的资料
壮族(壮文:Bouxcuengh ,英文:Bourau),旧称僮(zhuàng)族,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,民族语言为壮语,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。
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“西瓯”、“骆越”等,在全国的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,主要聚居在南方,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,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,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,南抵北部湾。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。
1965年10月12日,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,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,由国务院正式批准,把僮族的“僮”改为强壮的“壮”字。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,壮族总人口数为16926381人。
四)壮族的传统节日
1、壮族的传统节日有春节、元宵、春秋社日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重阳、除夕、“三月三”歌节、牛魂节、中元节。
2、牛魂节。“牛魂节”,又称“牛王节”、“开秧节”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,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,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。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,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。人们感激他的功劳,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。
3、中元节。农历七月十四日的“中元节”,又称“鬼节”、“敬祖节”,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,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。这天,家家户户杀鸡宰鸭(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,只能用鸭或鹅祭祀,尤以鸭为主,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“鸭儿节”),蒸糕做馍,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,以备祭祀之用。
4、“三月三”歌节。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,其中以“三月三”歌节最为隆重。其早期历史可追溯到氏族部落时期,源于先民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和丰收的宗教活动,而后逐步演变成为青年男女定期聚集原野,“以歌代言”、“以歌择偶”的一种社交活动,又进而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游乐节日。
五)壮族的风俗习惯
1、建筑,在青山绿水之间,点缀着一栋栋木楼,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。无论是什么房子,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。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,两边厢房住人,后厅为生活区。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,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(这个有一部份居民还保持着)。
2、服饰,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,款式多种多样。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,裤角稍宽,头上包提花毛巾,腰间系精致的围裙;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,腰间系一条腰带。
3、婚俗,“炮火”入洞房,壮族的一种婚俗。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“炮火”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。这个婚俗,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。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,要稍停片刻,做好“冲锋”进门的准备,因为在门口、厅堂、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“炮火”组,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。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,“炮手”们点响鞭炮,形成道道“火墙”,挡住新娘的进路。如果是胆小的新娘,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,再等第二次“冲锋”。“炮手”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,做好第二次的“阻击”准备。可以说,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“冲锋”是进不了门的。围观的客人,里三层外三层,好不热闹。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,来到洞房门前,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,因为“炮手”要放“火炮”。这时,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“侦察”,乘“炮火”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。顿时欢声雷动,祝贺新娘“旗开得胜”。婚宴后到掌灯时分,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“挑水”。新娘将把水缸挑满,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。就这样,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。
4、背字,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,壮族青年结婚,至今流行“背字”习俗。“背字”是壮话译音,实际上背的不是“字”,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、宽一尺多的宽带,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(以此色为最优)土布缝制而成。女儿出嫁那天,让男方指派“背字”人把布带“背”回新郎家,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。这种习俗,当地壮语称作“背字”。“背字”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生父生母双全;未婚的青少年男子;机灵识礼。“背字”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。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、当了爷爷的长者。长者首先向“背字”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,“背字”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,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,双方都要一饮而尽。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“背字”人的两肩绕过扎紧,继而又互相敬酒,说吉利之语。“背字”完毕,鸣放鞭炮,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。“背字”人向长者鞠躬辞别,步出大门,打开雨伞,意为庇护“外孙”离开姥姥家。回到男方家,家主烧香放炮,欢迎“背字”人胜利归来。少倾便举行“卸字”仪式,同样由长辈主持,互敬酒后,长者轻轻解下布带,交给家母保管。新郎父母还要酬谢“背字”人。时过不久,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,喜日更加热闹。
5、新娘过河,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。在桂北山区,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,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,跨过三四座桥。所以成亲时,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。背新娘的人称为“水手”,多是未婚男青年。过河时,鸣炮三声,喇叭齐鸣,“水手”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,弓下腰,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。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,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,更不能调笑。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。过河时,“迎娘”(由未婚女青年担任)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,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,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,热闹非常。上岸后,乖巧的“迎娘”把伞放得很低,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。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“三关”闯“十门”的。先谈恋爱,后定亲,才能成亲,谓之“三关”。迎接、对歌、出门、穿村过寨、过河过桥、入门、唱调、回门、回家、入洞房,谓之“十门”。“过河”只是“十门”中的第五个“门”,“十门”过了才能入洞房。
